打官司要花多少钱?诉讼费怎么算、最后由谁承担
一、财产案件按标的额分段累计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按案件类型分别定了案件受理费标准。最常见的财产案件(借款、买卖、租赁、建设工程、股权转让等以金额为诉讼请求的案件),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不超过 1 万元每件 50 元;1 万元至 10 万元部分 2.5%;10 万元至 20 万元部分 2%;20 万元至 50 万元部分 1.5%;50 万元至 100 万元部分 1%;100 万元至 200 万元部分 0.9%;200 万元至 500 万元部分 0.8%;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部分 0.7%;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部分 0.6%;超过 2000 万元部分 0.5%。
举例:诉讼请求 150 万元,案件受理费=50+9 万×2.5%+10 万×2%+30 万×1.5%+50 万×1%+50 万×0.9%=18300 元。「分段」二字是关键:不是用总金额乘一个比例,而是每一段各按各的比例算完再相加。非财产案件标准不同,离婚案件每件 50 元至 300 元,劳动争议案件每件 10 元。
二、谁先交、什么时候交
案件受理费由原告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、上诉人预交;被告提起反诉的,由被告预交。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。
时间上,原告应当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 7 日内交纳;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 7 日内交纳。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,双方都上诉的分别预交;上诉期内未预交的,法院会通知其在 7 日内补交。
逾期不交纳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,或者申请未获批准、在规定期限内仍未交纳的,按自动撤诉处理。这是实务中最容易被忽视的失权风险点——案子立上了,也可能因为一笔费用没交而被视为撤诉。
三、最后谁承担:败诉方负担
预交不等于最终承担。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,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;部分胜诉、部分败诉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数额;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,按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分担。
原告胜诉的案件,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: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费用退还原告,再直接向被告收取。需要退还诉讼费用的,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。以调解方式结案的,费用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。当事人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,但有异议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院长申请复核。
四、这几种情况可以减半
两项常见的减半规则: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,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;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,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。退费方面,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,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。
交纳确有困难的,可以申请司法救助,请求缓交、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,其中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: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、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情形应当准予免交;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等情形应当准予减交,减交比例不得低于 30%。
立案前把金额、期限和材料一次理清,能省下不少来回。「诉伴」提供费用测算与起诉状、证据清单起草功能,可以先算账、再决定怎么立案。
-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的交纳标准: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分段累计交纳:不超过1万元每件50元;1万元至10万元部分2.5%;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2%;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1.5%;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1%;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0.9%;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0.8%;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0.7%;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0.6%;超过2000万元部分0.5%。(来源:中国政府网公布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481号,2007年4月1日起施行)全文,2026-10-13 逐字核验)
-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、第二十二条 预交主体与交纳期限:案件受理费由原告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、上诉人预交;被告提起反诉的由被告预交;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。原告自接到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;上诉案件由上诉人提交上诉状时预交。(来源:中国政府网公布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全文,2026-10-13 逐字核验)
-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、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 负担规则与减半情形: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,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;部分胜诉、部分败诉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各自负担的数额。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,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。(来源:中国政府网公布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全文,2026-10-13 逐字核验)
-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、第五十三条 司法救助与退费期限: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,可以申请缓交、减交或者免交,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。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,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。(来源:中国政府网公布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全文,2026-10-13 逐字核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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