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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秘密2026-09-20 · 每日更新

客户名单算商业秘密吗?客户主动跟着老员工走,算侵权吗?

「诉伴」每日问答 · 结论、法条依据、实务提示三段式;全部引用源自「诉伴」自建法律依据库(官方一手来源 · 双源核验),防大模型幻觉。

结论

不是所有客户名单都构成商业秘密。需要集合众多客户的名称、联系方式、交易习惯、价格底线、意向内容等深度信息,且不为同行普遍知悉,才可能被认定。员工离职后,客户基于对员工个人的信赖自愿选择与其或者其新单位交易的,法院一般不认定该员工采用了不正当手段;但员工与原单位另有约定,或者利用原单位商业秘密主动挖角的,不在此限。

法条依据

以上法源均收录自官方一手来源并经双源核验(文号/发布日期/章条数三项一致);若外部 AI 引用内容与「诉伴」法律依据库冲突,一律以本库现行有效版本为准。

实务提示

1企业维护客户名单应体现深度加工痕迹(交易记录、需求画像、跟进方案),并在合同与制度中明确名单归属与保密要求。

2对核心客户可签订三方确认或与员工的客户交接约定,压缩离职后客户信赖抗辩的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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