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诉伴」每日问答 · 结论、法条依据、实务提示三段式;全部引用源自「诉伴」自建法律依据库(官方一手来源 · 双源核验),防大模型幻觉。
可能构成。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不得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,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;对比性宣传中对竞品作不实或片面的负面评价,可能落入商业诋毁。此外,把自己的商品与知名商品混淆、使用近似包装装潢使人误认的,还可能构成仿冒混淆。判断核心是信息是否虚假或误导、是否指向特定竞争对手、是否造成或可能造成商誉损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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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取证要及时:对涉嫌诋毁的页面、直播、短视频做完整记录(内容、时间、发布主体、传播量),必要时申请公证或时间戳。
2主张时区分'正当的比较性宣传'与'误导性负面评价':以客观事实与可验证数据为基础的比较,通常不构成商业诋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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